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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业主大会投票不足业委会延期是否合法的征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7 10:45 已回复

近期我小区进行了业主大会投票,在整体票数不足的情况下,业委会进行了延期通知,延期通知发出后,业主提出质疑,业委会选择无视质疑直接进行延期决议。

请问:

1、该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业委会私自进行延期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3、业委会是否有权利可以不处理业主质疑直接实行延期决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9 15: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3 08:5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晋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川建房发﹝2016﹞550号)第三十一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及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应在30日以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由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延长投票时间30日(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2、经核实,小区业委会依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川建房发﹝2016﹞550号)第三十一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及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应在30日以内。”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由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延长投票时间30日(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对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进行了延期;3、小区业委会应当就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或者质疑进行正面回应。经核实,小区业委会依据依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川建房发﹝2016﹞550号)第三十一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及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应在30日以内。”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由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延长投票时间30日(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对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进行了延期。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2日14:15时,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晋阳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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