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我小区是成华区花径路137号花郡佳园,是很早以前的拆迁安置房,停车位为小区内地面停车,收费为社区工作人员个人二维码收费,从没有公章收据及发票,也从没有过收费明细公示,且区别收费不公平,现收费标准:原安置业主停车收费30,外来购房业主停车收费100,外来租客停车收费120,这些收费本是小区内部地面场地停车,收费方却为社区个人二维码收费,也没公章收据及发票,还请领导查实做到公正公平及费用的去向说明,我们房屋都明确有公摊,小区内部地面停车应属于小区业主所以,怎么收费方为社区个人,代表社区收费。还请领导给我们个答案公示,我们应该是集体上诉还是?本来小区也没有物业,就社区安排两个看门的大爷看门,晚上11点进出还收开门费,零晨3点左右小区大门全部打开,大爷些就睡觉了,小区也所有门都大打开,自由进出,设个大门就是为了晚上2个多小时大爷些收个进出费,跟本没起任何看管作用。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双水碾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街道安排物业、城管、执法中队等工作人员前往花郡佳园与小区物业沟通,若有最近消息,我街道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双水碾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