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本次来访的留言主要为关于成都保利物业小区拒绝家用电车用民用电的需求。
1)本人购买一辆电车安装充电桩联系保利叶语小区物业,物业方回复因民用电负荷不够所以只能用他们的的商电;
2)现状:本人由于不想和物业有来回拉扯的情况,目前已安装充电桩。
3)本次诉求:该小区为次新小区年限并不久,到底是出于利益原因不让居民使用还是为何,民电用电大为何不采取措施?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物业公司反馈:“2022年7月初工程工作人员在巡查设备房时发现小区居民变压器负荷已接近上限,考虑到整个小区居民用电的安全,物业向供电局申请对本小区的容量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为所有居民变压器负荷在高峰期时均无多余的容量,且书面报告也发给了小区物业中心,为了全体的用电安全,小区物业停止了让业主申请居民用电的充电桩安装。”怡心街道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32号)要求,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同时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