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本人外省人定居成都, 待过好几个城市,对于成都市随地吐痰的行为表示惊讶,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年轻人也不少,身边很多省内外的朋友有相同感受,可以说是深恶痛绝。从没想过在成都这样一个大城市,随地吐痰竟严重到如此地步,几乎每一次出行都会遇到很多次这样的行为,到处痰迹斑驳,马路上,医院里,甚至餐馆里,严重引起行人不适,危害行人身体健康,影响城市形象和口碑。建议加强宣传,甚至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效仿发达城市适当进行适当罚款,因为仅靠宣传并不能引起重视。
网友:
您好!《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机构对本类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均开展过专项整治,并纳入日常执法常态工作之中。改变随地吐痰等陋习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期待全体市民共同维护和提升我市干净有序的环境卫生水平。
谢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