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委会领导:
我是中交锦观业主,在中交锦观购买的商品房,出现了虚假宣传,入户门厅过道狭窄等一系列问题,在2022年12月17日看房中,我书面给开发商工作人员递交了拒交房的原因,尤其是入户门厅过窄严重影响安全和房屋价值。后来的几个月中,他们的工作敷衍塞责,完全不当一回事,出现的问题也是完全不整改。
2023年3月25日绿城物业这边单方面联系我,要求要拿购房发票,必须先收房才行。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我要求,第一开发商明确我提出的问题清单怎么处理,尤其是入户门厅造成的重大失误的问题。第二购房发票我要求必须交与业主,这是我购房的权利,不得以交房为硬性条款。请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一定帮老百姓解决以上问题。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公共服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核实,中交锦观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智能制造局已督促开发商妥善应对业主诉求。您提到的入户门厅等问题,若违背您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建议依据您与其沟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情况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已于2023年4月3日17时5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公共服务局核实,关于您反映的“绿城物业这边单方面联系您,要求要拿购房发票,必须先收房才行”,该情况不属实。公共服务局将会督促物业企业严禁发生上诉情况。
以上情况公共服务局已于2023年3月30日16时4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