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2021年的时候,在天府新区中央商务区购买了房子,房子交房将在今年9月之后,但家中小孩今年9月将面临幼升小。当初买房的时候,无论开发商还是教育局,都说凭借购房合同可以就近入读附近的小学,在深感新区领导积极创新为民解忧的同时,也正是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掏空自己以及两边父母的6个钱包,并且背上上百万的贷款,决心在天府新区安家立命而不是选择其他区域。但是听传言,今年的这个政策大概率将取消,这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来说无疑于晴天霹雳,怎么也想不通,这个政策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取消。
于情的角度讲,在天府新区配套尚不完善的时候,我们就倾其所有,投入所有积蓄,背上上百万的贷款选择在新区发展,如果因为政策变动,使得我们无法享受对应的配套,并且没有提前预警和提示,我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应对,这对于我这种情况的家庭说是巨大的打击也不为过。以后我们居住在天府新区,小孩却要在十几二十公里之外的小学读书,让我们如何生活。
于理的角度,如果C学区学位数量满足C学区内部的户籍适龄儿童已经紧张,我们还可以理解这个政策取消,但是,C学区正兴街道内部交付的楼盘聊聊可数,远在华阳街道却可以享受C学区的教育资源,以后我们楼下就是小学,但是必须去其他区域读书,华阳街道的孩子却可以到这里来上学,这是什么道理。
希望领导能够考虑我们为人父母,且已经没有退路的家长的现实情况,万勿取消这一政策。即便要取消,也应提前警示和提醒,这样购房者才能全面评估各种条件做出在哪里买房这种对一个家庭至关重要的决策,才不会误导购房者,使之进入两难境地。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新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制定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全面保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新区教育坚持“服务人才、服务产业、服务营城”,根据当年区域发展以及教育资源配备等实际情况,在全面保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部分区域学位富余,将空余计划面向符合当年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实施专项招生。实施专项招生的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安排,2023年专项招生信息,将于5月29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查看。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9日告知您。若您后续还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028-68772822进行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