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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隆丰新农村建设和新材料产业园区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3 17:20 已回复

 1、新材料产业园区占地拆迁范围如何界定的,界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拆迁范围包括哪些村旧址?可否公示拆迁文件及名单?

2、关于搬迁前告知书上注明净建筑面积35平方/人,但并没有规定会有公摊面积以及公摊面系数标准,现在交房发现公摊太大还要求补差价是否合理?

3、万人小区5期属于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如果是安置房是否应该有公摊面积,且公摊系数标准是多少?如果是商品房那么为什么要和老屋基进行置换推掉老房子回收宅基地,并且商品房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4、每户承担的公摊面积包含哪些地方?楼下商铺、菜市、幼儿园、小区内外来广告收费以及停车费等一系列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物业所有?小区内部公共设施设维护费用由物业承担还是业主承担?

5、对于平方补差价这块,同一时期同处彭州市,技师校2期按照每人有5平米平价这个标准,包括前两年的圣德贤庭都有阶梯价,为何万人小区5期却没有平价和阶梯价这一说法,直接补2200元/平。

6、关于万人小区5期安置房内房间门,厨房卫生间等各户型发放的清水房补贴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发放,发放到哪里?

7、目前为止群众只看到当初的《隆丰镇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 ) 试点项目告知书》以及交房时签署的《安置协议》,对于实施执行文件都是口口相传,群众享有基本知情权、要求公告权,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对依法批准的安置方案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和裁决申请,如文件合法合规,为何不能公开各项执行文件给大家看,找相关部门咨询还被踢皮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隆丰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9 16:30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隆丰街道回复如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原隆丰镇制定了《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岚锦村、九龙村、富集村、高皇村、桂花林村、双河村、万安村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彭隆委发〔2018〕72号。《隆丰镇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告知书》为正式行文的附件3,具备法律效力。原隆丰镇新农村增减挂钩项目在宣传动员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农户宣传有关政策方案,向农户发放了《告知书》,让农户知晓参加条件、时间及项目意愿界定、安置方式、等情况。农户签订《告知书》收悉单,作为知晓该项目依据。《安置协议书》是在结清相关费用后签订。
二.其他相关问题答复:目前我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按涉及的各村(社区)分批次开展结算,结算后签订安置协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城投安排有专业人员在东湖花园五期答疑。该项目不是搬迁项目。清水房补贴待结算完后由银行代发,补贴金额将按户型在各村公示。2023年3月14日,开始交房的第一天,因熟悉结算程序,便于后期开展大规模结算,只通知岚锦村村干部、各组组长、各组代表进行结算。其余7个村的村干部、各组组长、各组代表未参与结算。四川石化基地周边生态搬迁及土地复垦项目安置小区(东湖花园五期)农户安置协议书,该安置协议经过市安置中心审核,只明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数据,后期维修维护责任方,安置房屋符合的标准等信息,在房屋交接处有专人解释。如果对上述答复还有其他疑问,请到街道办相关办所当面咨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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