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异地公积金转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异地公积金转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3 16:59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于2020年从外地来成都发展;将异地公积金通过住建部平台转入了成都;但是仅仅转入了账户余额,之前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明细却未一并转入;导致公积金贷款试算仅试算成都缴存部分;之前有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帮助在系统中填写了部分;剩余部分明细需要自己在成都公积金app中填写,APP中填写时会提示各种问题无法提交保存;我看到公积金app可以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获取记录,但会提示省级政务接口返回错误。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有关于公积金中心查询授权的功能,但是成都公积金中心却不能使用。希望各位领导能重视,优化异地公积金转入流程和功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30 16:23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成公积金【2021】45号)的规定,我中心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异地转入的公积金,若要按照在异地中心缴存的时间进行拆分的,需在“成都公积金”手机APP的“借款人信息登记-异地中心入账明细”中录入明细信息或到贷款受理网点进行录入。
在“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录入明细时需注意,“异地中心入账明细”与“异地中心缴存信息”合计数一致时方可提交成功。属于川渝地区公积金中心异地转入的,可在“借款人信息登记-异地中心入账明细”中点击“入账明细联网查询”,进行便捷查询。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3年3月29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客户服务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