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本是仪陇县光华乡居民,因结婚搬至仪陇县环山乡,到目前为止她未本人办理过户口迁移,现仪陇光华乡因土地征用,当地居民可补买社保,而我母亲却被告知户口已被迁出光华乡,不能补买社保,请求恢复我母亲光华乡户口以便能补买社保。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四川日报问政四川”的问题已收悉。
经仪陇县公安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夫妻之间相互迁移。您反映的情况不符合迁移条件,故不能迁移。关于您反映的其他问题,我局度门派出所已通过电话方式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详细解答,您表示认可。
已于2023年3月25日15时30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2023-03-23 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回复如下:
经核实个人户籍需经本人才能办理迁移。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夫妻之间相互迁移。您反映的情况不符合迁移条件,故不能迁移。至于购买社保问题,要经所在的村或社区召开会议进行确定才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