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高投按购房合同所写的255元/月收取停车费。高投新悦府为高新区第二个售卖的人才公寓,当初购房合同显示255元/月的停车费,现如今高投发公告说经过调研参考周边同档次小区收费标准要把停车费收到350元,这是让人才买了房,走不掉了,马上把物价抬上来吗?一个周围什么配套都没有,晚上走路连路灯都不亮的地方,请问是如何参考周围小区价格!肯请领导到实地考察一下,看我们这些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高投集团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位租金”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建设的新悦府项目。该项目未售车位属公司资产,公司依法享有收益权,目前正在该小区公示车位租金标准,暂未收取停车费,车位租金为公司参照第三方评估及周边楼盘租金标准等因素定价。关于您提到的合同约定停车费255元/月为占有业主共用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目前公司公示的350元/月为公司地下产权车位的租金标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8日13时34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