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书记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在新疆服役,由于工作原因,常年在外执行任务,照顾不了家庭,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今年初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把爱人户口落户到锦江区的人才市场,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随我爱人也落户到成都,联系户政大厅说先让到人才中心拿入户联系函,但是人才中心说要我和我爱人都是集体户才可以,但是我在部队,没有户口,孩子以前的户口也一直随我爱人,现在我爱人户口转到了成都,孩子户口还在新疆,没有了户主挂靠,成了空户。恳请敬爱的书记予以帮助!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您,回答了您的问题。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父母双发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经集体户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现役军人已注销户口,未成年人应随监护人入户,如您与您配偶在成都市内无其他住房,可申请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至母亲户口所在地。请携带以下材料到锦江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接收证明,然后到锦江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母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户口本、出生证、父亲军官证、现役证明、父母双方打印成都市《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