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租金与合同约定不符:前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公示的车位月租金255元/月,管理费85元/月。今日高投集团公示停车费350元/月,不含服务费。
电话留言后高投集团回复255元/月不包含地下停车场。但在合同中只有“业主有产权”的车位和“其他”车位两种,故高投集团回复的“地下车位”应属于“其他”定义,应收取255元/月。
参照所谓“第三方评估”和周边楼盘租金标准。周围只有新悦府一个楼盘,就算附近高档小区龙湖九里晴川小区也只有360元/月(重点:含服务费)。新悦府为人才公寓,停车费公示可见所谓参照不科学,不具备参考价值!
所以,高投集团存在乱收停车费事实,违背人才落地的基本原则。建议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255元/月,管理费85元/月,将会是比较合理的价格 (价格已达到大源停车费价格标准) 。希望领导敦促高投集团整改。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高投集团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位租金”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建设的新悦府项目。该项目未售车位属公司资产,公司依法享有收益权,目前正在该小区公示车位租金标准,暂未收取停车费,车位租金为公司参照第三方评估及周边楼盘租金标准等因素定价。关于您提到的合同约定停车费255元/月为占有业主共用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目前公司公示的350元/月为公司地下产权车位的租金标准。
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8日11时0分、13时27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联系人:杨鹏;联系电话:1388210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