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九里堤北路社区付书记悉知:
我是交大一期居民张女士。5栋3单元业主曾*雯,唐*菊为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在明知小区用电不够,物业也出具了用电情况说明下,未与物业,业委会沟通,仍私自在单元门口安装了三箱电表,企图违法用小区居民用电。迄今一年多,物业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拆除。这种不顾居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没有人管?请问九里堤北路社区领导,九里堤街道领导,这样为了一己私利,不遵纪守法之人,是否能进业委会?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九里堤街道办事处调查:5栋3单元安装电梯事宜已经金牛区住建交局进行审批备案。临施工期间一、二楼业主提出异议,经社区调解后未能达成谅解,现已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在单元门口安装电箱是为了施工使用,目前已停工。安装单位为小区安全负责,社区和物业无权拆除该电箱。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是否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由小区三个文本约定,具体条件请翻阅小区三个文本或向筹备工作组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4日9:35、10:30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九里堤街道办事处87618126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