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国槐街海桐小区,白事扰民。无论是海桐一期还是海桐三期,有人过世在小区里搭灵堂,无论白天黑夜,不间断放鞭炮,扰民不说,小区里人口密集,海桐一期小区内车辆停放很多,有较大安全隐患。小区物管,以及社区工作人员根本不管。
想请问,成都市三环内是否可以燃放鞭炮,当地居民这种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社区工作人员是否有责任与物管沟通,杜绝此类现象。还居民一个安静,安全的居住环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龙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海桐三期办丧事噪音扰民的问题,社区前期就已要求物业公司对搭灵堂的家庭进行规劝,告知减少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等。当天社区、物业工作人员都进行过劝导,但是该家庭依然不听从劝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关于此类噪音问题,社区将会及时联合物业部门进行劝导,对于处罚建议居民直接拨打公安部门电话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