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东府于2021年10月1日交房,至今仍未办理大产权证,导致业主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已咨询开发商,开发商强硬回复按合同办事,于730工作日内完成。本人不予认可此结果。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商应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移交给购房者,且应当在购房者付清房款的60天内申请房屋不动产权证。因此,开发商合同标注商品房产权证于73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730个工作日的时间过长,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希望有关领导为民办实事,监督金隅尽快完成大产权办理,并给出明确时间。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金成东府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崇和二街599号,由成都金隅京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未向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大产权)。经与开发商联系,开发商表示将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准备产权办理资料,配合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7日10时27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