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青羊区金沙城二期西府澜院3栋2单元101业主侵占绿地的同时,私砍直径20厘米6米高大树两棵,请城管部门。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禁止擅自砍伐园林绿地上的树木”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擅自移植或者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进行罚款并补种树木!还有本小区侵占绿地,私伐树木的举报甚多。拖延了近3个月。越来越严重。也没看到苏坡城管处理。请苏坡城管出具一份处理意见书。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苏坡街道中队于3月23日10:40左右安排带班执法队员共3名人员前往现场,联系到西府澜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反映的3栋2单元101涉嫌破坏绿化侵占绿地的情况城管执法大队苏坡中队已安排队员前往进行查看,现场并无侵占绿地进行硬化地面的情况,现已对其涉嫌破坏绿化树木的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已向其下达调查通知书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3月28日12点前对绿化带草坪、树木进行恢复。同时已要求物管公司加强小区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23日15:22与您联系,已告知您进行评价,您未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