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相关领导:
你们好!我是双流区新兴镇庙山村居民,我位于双流区新兴镇庙山村新圣三街75号的自建房,为2003年购买的土地修建有相关的审批文件底层为商铺,由于工作需要我要用我的底层商铺工商注册商贸公司,由于该房屋目前只有规划许可证、政府一直没有为我们办理房产证。目前我们在政务中心办理工商注册需要有经营地址,计划用自己的底层商铺地址办理。由于该房屋只有规划许可证没有房产证,需要村委会出具房产证明该底层商铺为我们所有,在向村委会提出上述要求时,村委会以该房屋在规划区以内为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从我们的角度出发怎么能够让我自己闲置的房屋得到我应有的计划使用,而不是说是规划区我就不能够使用。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在申请企业注册的时候使用企业住所申报登记书,由您本人对申报住所进行相关承诺,已经将相关申请资料和申报流程发送至您邮箱。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4日10时20分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