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感谢百忙之中抽空审阅,万分感激。
本人实名举报天府新区,中粮保利天府时区销售吴某,在介绍房产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重大违规销售行为,请求住建局对其严厉审查,保障普通购房者的正当权益。
第一,违规销售。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无法出具正规的从业资格证,合理怀疑其销售资格,请住建局查验。
第二,不当行为。
在初期介绍购房流程时,明确告知需要先给5万的诚意金,只要没有买房,都可以退。如果购房,这5万诚意金也会退回,会有1个月的延迟,这5万是不能转成定金和首付的,进入的资金银行性质均不一致。
在和我们签订诚意金协议和认购书时,一再催促我们签字,并没有让我们仔细查看协议内容,并且协议上还有空白内容未填写(极有可能被修改内容),销售人员以要交回公司盖章,担心我们弄丢导致手续不能完成,加上当场并未收取我们定金等理由未向我们提供任何纸质材料,一并交回其公司进行修改盖章,实质为自行收纳,克扣所有纸质内容。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强盗条款。我们在订房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购房诚意金,根据法律规定,诚意金是不具备任何担保性质,由于销售吴某自己的一系列违规操作,明显有违约行为,在我们不愿意购买房子,要求退回诚意金时,销售说签订认购协议后诚意金就转成了定金,不能退还。这严重违背了初期沟通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其退还订金,但对方拒不配合,请问这样是合理合法的吗?!
我们被开发商和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所诱导,缴纳了选房的诚意金,但目前销售人员拒不退还,是否合理合法,普通人维权之路如此艰难,以后怎么面对源源不断来成都的年轻人,还请住建局对以上内容进行调查,给购房者一个满意答复,不要让违法之人逍遥法外,欺骗更多消费者。打听到该楼盘还有不少类似受害者,请相关领导严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归还我们辛苦的血汗钱。感谢各位领导!!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要求中粮保利天府时区项目退款的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告知开发企业,并督促其与您协商解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24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