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版)》相关要求,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0~1 岁儿童每年至少 4 次,1~2 岁儿童 每年 2 次,3 岁以上儿童每年 1 次,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若您仍有疑问,敬请拨打电话:84313280与我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