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天府上城物业于2023年3月20日强行扣押业主封窗材料,并禁止材料进场,严重侵犯业主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及《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住宅的阳台应属于建筑物的专有部分,而不是共有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之规定,既然是专有部分,业主就有权利进行封窗,物业公司罔顾法律对业主合法权利的保护,态度蛮横,扣押材料,现户内的阳台均处于完全裸露状态,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的态度坚决,反复提及可随意向有关部门举报。
此外,即使小区封窗属于外立面的范围,也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范围,而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物业并为对此展开全小区的投票等统计活动,且现川发天府上城一号地块,三号地块均未按照统一标准封窗,已不具备达到三分之二业主的事实条件,物业无权对业主的封窗形式进行强制要求。
且物业针对封窗方案的投票并未采取公开的原则,而是私下联系业主的方式,无法给出数据来源的真实证明
图片显示业主群中大多数业主态度,以及小区现有的非统一外立面的封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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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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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小区封窗问题,小高层户型经过业主投票已选出合适的封窗方案。封窗关系房屋外立面美观,最终会影响小区品质与房价,小区业主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装修活动,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备城管部门。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23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