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精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法人,王*明 强制员工自费参加培训,不同意就辞退员工,还称培训属于企业文化,但根据相关法,这个行为是违法的,请相关部门处理,有录音证据和部门领导聊天证据,由于录音文件太大,传不了,后续补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
如因辞退、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若您和公司为合伙人关系,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