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领导好!
我公司于2017年与悠方购物中心的商场管理方——广州市君兆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对方管理的悠方商场内商铺。合同期满后我们没有续租,2022年5月腾退商铺后所有手续均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但该公司一直扣押我们的15万租赁保证金,尤其是合同明确约定在双方交接完毕90日内应当全额退还的情况下,对方以“总公司走流程”为由,拖欠了近一年还不退还。
小微企业经营不易,高达15万的保证金三年多无息退还已经是霸王条款,还在违反合同的基础上继续拖欠,并且该公司不受成都市法律法规管束,以总公司为由拖欠。非常期望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帮忙约束此等违法行为!
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3日下午17时与您电话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