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从读高中开始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助生活费, 2022年去外地读大学(大专), 因为疫情等原因没有去交资料后暂停发放补助, 后于今年三月初在嘉陵区民政局补缴了读书证明等资料, 我弟叫张*龙, 想咨询了解目前办理进度, 以及好久可以发放孤儿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每个月多少, 感谢各位领导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 反映的关于故而的问题已收悉。经嘉陵区民政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根据川民发〔2019〕99号,南民发(2020)92号文件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仅发放未满18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张*龙已超龄两年,根据文件动态管理要求停发生活费补贴。
根据民办发(2019)24号,厅办【2019】35号,嘉民发〔2019〕156 号文件,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张*龙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属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资助范围对象。目前暂无针对已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助学政策。
单位落款:嘉陵区民政局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