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02.28退租(租房合同见文件1-4)
与中介协商一致应在15日内返还押金770元(协商内容见5-6)
然而在逾期后本人多次在微信中催促,得到的却是“催促财务”这样的和稀泥答复。(图7)
企业预留电话也是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四川有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严重背弃商业信用,消极沟通,一拖再拖,损害消费者权益!
望有关部门对其恶劣作风予以警告,并要求其尽快返还押金!
来信人: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工作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13时3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问题已解决,不需要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