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青羊区相关领导,金沙宸宇楼盘本应2022年4月交房,现在整改一年后,要求我们交物业费从2022年4月开始而不是从实际收房开始,请问是否合理?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市民:
您好!您所反应的问题青羊区住建交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金沙宸宇楼盘本应2022年4月交房,现在整改一年后,要求我们交物业费从2022年4月开始而不是从实际收房开始,请问是否合理问题,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联系金沙宸宇楼盘开发商要求与您协商解决物业费用问题。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