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2023年3月19日,我奶奶跟随低价旅游团到崇州参观金盆地酒厂。金盆地工作人员对参团人员宣讲种酒升值业务,诱骗我购买公司旗下所谓“种酒"。该公司承诺“种酒”(代为存储)数年后便可升值数倍,前三年无收益,三年后才能帮忙代售,三年后以三倍价格卖出,公司马上上市还可以拥有股份,诱导我购买种酒一坛,共计,诈骗老人缴纳1000元。该活动由金盆地使用空壳公司-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合同和开具收据,合同简陋,整个行为也无正规发票。近日发现该公司在平台上有多起同类投诉,恳请相关部门领导核实信息,并责成该企业退还我所有费用。此外,也希望监管部门规范监督该类企业行为,还崇州旅游和酿酒业一方净土!
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盛世典藏酒业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任何游客聚集,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所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查证,证据不足。经双方协商已于3月21日上午现场处理其家人种酒退费事宜。3月21日15时我局道明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留言人反馈调查及协调情况,情况反映人对我局道明所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及处理情况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