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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物业投诉
2023-03-18 17:19:34
已回复
成都市郫都区宏鹏物业随意扣押业主物品,扣押物品后保管不力,将业主价值一万多的物品损害,物业负责人和领导一再拒绝露面,不愿与业主沟通协商方案,现在一再推诿,不愿出面沟通。请问现在物业损坏业主的物品后,物业是不需要赔偿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
回复时间:2023-03-20 10:21:5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3-30 1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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