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瑞锦府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已经成为老大难问题,之前物业迟迟拖延一直不处理,这两天物业让业主找开发商销售。有业主联系开发商销售,在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开发商要价过万才给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录音已经发到业主群,引起公愤。希望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2021年8月12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 7号),在通知附件2中规定:既有小区自用桩建设管理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持车位产权证明(车位产权登记证明、车位租赁协议或车位产权人同意证明等)向小区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小区管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核实目前小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情况,查勘安装现场。原则上,小区管理单位应支持申请人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并在《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上签章。经核实,开发企业收取业主按充电桩一万多元,经物业企业核实开发企业暂停收取该费用,并按照充电桩按桩流程向物业企业提出申请安装。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