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5月21日购买成都人居蜀兴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人居.柏云庭】7栋1单元6楼603号房屋,房屋建筑面积150.49平方米,合同编号:BYT134,购买总价款:为人民币:1583579元。
该房屋按照合同正常交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由于房屋存在地面开裂及空鼓质量等问题,由成都人居蜀兴置业有限公司整改(按照合同要求整改期限为90日),待整改合格后交付。因成都人居蜀兴置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房屋整改修复时间超期过长(截止现在整改了1年6个月),延误了房屋的交付使用。
请对成都人居蜀兴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工作不作为进行调查;并请督促该公司赔偿业主超期维修期间导致的业主损失费用(损失费用:1.按照房屋使用年限到2087年,除去3个月规定维修时间,超期15个月未能使用住房成本费用损失为29992.02元,按照房贷20年定期等额15个月还款利息损失为33343.75元;2.物业费由开发商交予物管为6501.16元。赔偿共计:69836.93元)。恳请解决。谢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