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投诉:柏溪鹭湖宫二期10栋一单元三楼三号露台违规搭建钢架结构的阳光房,严重遮挡我客厅厨房的采光,陆续各种投诉已将近一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和处理,以至于越建越厉害。也有打去违建局答复说:转交给了自规局,打去自规局说:不是他们处理,互相这样推脱,“踢皮球”,以至于投诉无门,老百姓无法维权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2年3月16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叙府函〔2021〕18号)文件规定,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违建处置事务性工作。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期已到柏溪街道君毅路鹭湖宫二期10栋进行了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柏溪街道鹭湖宫二期10栋1单元3楼3号业主涉嫌违法在平台搭建了建(构)筑物,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期已向该户业主发出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但该户业主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分别函告了相关职能部门停止向该户提供水、电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其他区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力推进违建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叙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详询,请致电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 (0831-8759837)。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