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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建言】请求调整今年不能凭天府新区购房合同入学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15 21:41 已回复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今年9月入学的孩子妈妈,购买的住房位于天府新区杭州路,预计今年12月交房。去年,前年的政策是可以凭购房合同入学,今年的政策说变就变,令人困惑,并影响孩子入学。困惑点如下:

1新区发布的细则里,5月27~28,C区,E区户籍适龄儿童填报志愿,5月29日才发布专项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如果招生范围不包含购房合同子女,那么也会影响孩子报名户籍地学校的时间。

2孩子目前户籍随我在主城区集体户上,集体户子女也只能等待统筹安排。秉承就近入读原则,为什么不能让c区业主的孩子直接报读,而要等所有其他新区孩子选完以后才考虑这一部分孩子?这让对这两年购入新区住房人民的寒心。

3去年前年的政策,不能说变就变。而且到目前也没有公布专项招生计划,等到临近了再公布,让我们选择非常被动。


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诉求,而是一群人的诉求。
请市领导为我们这一个群体的孩子们发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6 10:5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0 16: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新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制定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全面保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新区教育坚持“服务人才、服务产业、服务营城”,根据当年区域发展以及教育资源配备等实际情况,在全面保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部分区域学位富余,将空余计划面向符合当年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实施专项招生。实施专项招生的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安排,2023年专项招生信息,将于5月29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查看。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20日告知您。若您后续还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028-68772822进行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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