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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在温江宠物市场买的狗是病狗,要求退款和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dengqirui  2023-03-15 17:16 已回复

2023年3月11日,在温江区万春镇花蕊路温江区宠物市场内的旭阳犬舍花费1288元购买宠物狗以及222元购买宠物饲料共计1500元。当天去医院检测患有管状病毒,2023年3月14日发现狗有呕吐、不进食现象,2023年3月15日去医院就医,检测出患有细小病毒和管状病毒,购买前商家未告知我宠物狗患有病毒,投诉商家隐瞒欺诈消费者。

诉求: 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就医费用共计1746元

备注:宠物店消费1500元(宠物狗携带病毒,宠物饲料也可能携带病毒,无法继续使用),第一次就医158元,第二次就医88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0 15:3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2023年3月11日,在温江区万春镇花蕊路温江区宠物市场内的旭阳犬舍花费1288元购买宠物狗以及222元购买宠物饲料共计1500元。当天去医院检测患有管状病毒,2023年3月14日发现狗有呕吐、不进食现象,2023年3月15日去医院就医,检测出患有细小病毒和管状病毒,购买前商家未告知我宠物狗患有病毒,投诉商家隐瞒欺诈消费者。诉求: 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就医费用共计1746元备注:宠物店消费1500元(宠物狗携带病毒,宠物饲料也可能携带病毒,无法继续使用),第一次就医158元,第二次就医88元。”的问题。
2023年3月17日11时31分,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您电话,您表示双方约定好时间再进行调解,如您后续有疑问可拨打028-82771013。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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