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家住普安镇原龙神庙村4组,老公已经去世,本人前几年得肠癌花费很多,已经花费自己所有积蓄,现在还需要经常用药。本人有一嫁出去女儿(和丈夫离婚,育有两个孩子,还在读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网友:
您好,我们收到了您关于“可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询问,现作如下答复:
是否能认定低保对象的条件较多,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是最基本的条件。《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有明确的规定,请自行在网上查询或到我镇民政窗口咨询。对于申请和受理程序,《规程》第五章有相应规定,概括为:1、书面申请。2、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收入情况(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医疗花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3、乡镇在村委协助下进行经济调查。如有必要可增加民主评议程序4、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如无异议,乡镇将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我镇已通知您村村干部和您电话联系,对低保政策及申请条件可向村干部提出,我镇将按相关程序对您低保申请予以受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