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异带娃,户口在天府新区集体户,孩子10岁,户口和爸爸一起在老家。请问可以把孩子户口迁移到天府新区集体户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安分局联系您,您现为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目前本人在我市仅在天府新区拥有住房,该住房现未交房。您前夫及小孩现户口在雅安市,双方或直系亲属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公安分局告知:按照我市现行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户籍政策,市外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公共集体户除外),经集体户所属单位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综上所述,目前,因您、小孩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我市无已交付使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非父母双方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公共集体户除外)的情况,故小孩现暂不符合将户口迁入天府新区的条件。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16日联系您。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