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施小琳,您好!
我是居住在金沙鹭岛4期4栋的一位业主,从17年入住至今饱受4栋电梯易坏的困扰。我统计了一下从2023年2月至今,电梯已经坏了13次,仅3月9日一天就坏了3次,而物业仅在业主群内回复了2次,多次损坏的电梯对4栋业主的人身安全及出行便利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作为业主总结了以下三点诉求,希望政府部门介入督促物业解决问题。
1. 物业要求维保公司提供13次电梯损坏的原因以及维修内容(带维保公司公章),所有的维保记录请一并提供,并公示在业主群内;要求维保公司对多次维修后电梯仍出现问题做出解释,后续如何彻底整改解决电梯易坏的问题。
2. 多次电梯维保的详细账目,使用了多少数目的维修基金,电梯内的广告收入有多少划入了维修基金内,都请物业提供和公示。
3. 金沙鹭岛的物业费并不低,为什么损坏13次,物业仅在群里面回复了2次,目前看来物业是没有全心全力为业主解决问题。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王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 “小区多次电梯维保的详细账目,使用了多少数目的维修基金,电梯内的广告收入有多少划入了维修基金内,都请物业提供和公示”的问题,我办已联系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据反馈,小区电梯维保1月两次,每年24次,电梯维保费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维保记录已给业主看过,目前1栋电梯使用1次维修资金,4栋电梯未使用维修资金。电梯广告收入全部用于电梯维修使用,电梯内的广告收入均进行了公示。 我办已督促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告知其应严格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加强小区管理,改善物业服务。同时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去现场检查情况维保记录齐全,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并且工作人员已与投诉人解释清楚。 特此回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