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南部县东坝镇楼房沟村五社村民,中央三令五申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我社社长于2022年却大量砍伐树木,其中柏树约4000余根、杂树1000余根,现在我社已成为一片荒山,村上却无人过问。我社社长未经我户同意,私自随意变卖我户树木,造成我户财产损失。请各级领导干部对这种乱砍滥伐的行为给予高度关注,请及时回复,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东坝镇楼房沟村5社社长私自大量砍伐林木的现象。赓即,我局会同东坝镇人民政府、东坝镇自然资源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2年初,为响应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该村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对撂荒地进行整治、复耕,对涉及地块的林木进行了集中砍伐。经现场调查核实,您留言反映的砍伐林木地块是旱地,由于部分旱地长时间撂荒之后,部分地块已有杂树生长成型。而涉及您家的地块只有7、8株意杨树,经调查核实,您家承包地已于2022年3月4日进行了流转,也进行了相应的补偿。东坝镇楼房沟村五社共采伐杂树林木约700株,采伐地块属于旱地,不属于林地。此次采伐村、社作为主体组织实施,一是在旱地上进行采伐,未涉及林地,因此不存在乱砍滥伐林木;二是您本身土地已流转,而已经得到了相应补偿,因此不存在社长私自乱砍滥伐和随意变卖等情况。但对于此次砍伐未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我局将函告东坝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涉事社员进行教育批评,并引以为戒。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1日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对贵局现场调研的结果不认同,调查结果与事实情况不相符。你们不能直接找干部调查,听他一面之词,应该找当事人现场核实。首先未经我家同意砍伐树木,根据物权法规定,我承包土地上的树木他们没有权力私自处理,已经侵害到我的权益。砍伐树木的数量也与实际不符。实际砍伐数量:地名:大干田意杨树22棵,一亩六柏树5棵,对门湾柏树4棵,都是很大的。但我家并未收到相应赔偿款,这部分树款是否被村社干部贪腐了,也需要领导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