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在家,没有收入,希望能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武侯区桐梓林非人行道的小广场限制时间内(如时间为18:30-20:00)摆摊(非食品)等物品,或是有其他方式合法摆摊吗?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责成火南综合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过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摊(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
以上情况火南综合执法中队已于2023年3月16日12:00左右,与您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