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孩子户口在山东农村,本人为四川内江农村户口,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准备把老婆孩子户口签回老家,年前向村委提起迁入申请、村委同意后前往派出所办理准迁证,被告知外省户口迁回四川不能落户为农村户口,因为系统设置问题,只能默认为居民户籍,但是他们可以给开证明迁移前为农村户口;但是通过咨询拆迁办给出的答复是要求的是必须是农村户口才能购买社保,如果是居民户口则无法购买;想咨询确定下目前政府具体的相关政策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3月13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经开区分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公治发[2003]64号),明确了取消户口性质问题,统称“居民户口”。 如果疑问,请拨打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户籍大厅电话:0832-2202194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经开区分局,电话0832-2201842。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