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天同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按时缴费员工社保及医保费用,导致本人未报销到生育险及生育津贴。恶意拖欠社保缴费1年零2个月,恶意拖欠医保缴费1年零7个月。医保欠费时间为2021年9月-2023年3月,本人2022年6月生小孩,因未缴纳医保导致本人未报销生育险及生育津贴,后期公司一直承诺会补交费用,但是一直欺骗到现在也未补缴社保及医保费用。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四川省天同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欠缴社保及医保费用”的来信收悉。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向您本人和四川省天同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同悦公司”)了解得知,您与“天同悦公司”以及第三方劳务中介公司,前期在劳动关系等法律事实的认定上存在争议,并多次协商未果。该情况在向您本人核实过程中,亦得到证实。
“天同悦公司”因业务承揽需要,其工程项目和管理团队目前在省外,绵阳辖区内无实际管理人员,公司财务及有关涉税事务委托事务所处理。
您所反映的社保及医保诉求,“天同悦公司”表示,一直在委托事务所协调处理,且后续将与您联系协商,并在争议解决后按规定承担社保及医保缴纳义务。我局将持续关注您所诉请事项解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当事双方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并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涪城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