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高新区 » 新怡花园B区物业未公示收支明细情况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建言 投诉】新怡花园B区物业未公示收支明细情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13 04:10 已回复

新怡花园B区物业公司从进入小区管理物业未对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明细情况,只公示了物业日常工作,因为是安置小区比较特殊,所有的商业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未公开公示收支情况,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因为新怡花园B区属于安置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没有监督物业公司的人员,然而小区的所有的商铺租金收支、物业费收支、公共部分广告停车场收支,全部收益都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只有代为管理权,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的让物业公司公示小区长久以来的收支情况,让全体业主保护好自己权益,及时监督物业公司运营情况,避免物业出现重大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4 10:1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7 10:1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的上级监督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新怡花园B区系农迁安置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属于公区收益,收益用于物业人工维护成本、公区能耗费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公区维修以及小区提档升级,物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于每年年初将前一年全年收入和支出明细表张贴在物业客服服务中心门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停车场收费不属于公区收益,所收费用用于停车场照明、场地卫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小区周边配套商铺的租赁由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并不属物业服务范畴,故物业无权对租金收益进行分配,请您知晓。
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15日10时25分、10时27分、10时45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4570187。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3-18 08:51

非常感谢领导的解答,在白忙之中关注群众的问题。
⒈物业公司的工作总结和费用明细应该公示在一起,全体业主只是想清楚自己小区物业的情况,并且起到一个监督物业的作用,而物业做的工作进行展示,也非常感谢物业公司的辛苦工作。
⒉商铺由成都高投投资管理公司管理,收益是不是属于业主还是属于投资管理公司,如果属于业主,是不是应该公示收支明细情况,这么多年是咋个分配的,如果没有分配,收益是用于什么地方。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