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西晶御雅园小区被莫名查封。近日达州西晶御雅园小区业主在达州市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被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本小区被成都那边的法院查封冻结了禁止交易过户办理房产证。西晶御雅园小区在2018年进行预售时展厅展示的资料及购房合同里提供的资料显示西晶御雅园小区并未被抵押查封。现在小区业主对查封原因并不知情,只是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是开发商的问题,本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都已经和开发商没有关系了法院无权查封与被执行人无关的财产。如果是房产销售之前的问题那请问达州市的监管部门是怎么监管的? 有问题的楼盘是怎么下发的预售许可证?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市民朋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对您所咨询的“ 有问题的楼盘是怎么下发的预售许可证?”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御雅园(1#、2#、3#),建设单位为四川西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8)房预售证第9号),预售总建筑面积:54053.44平方米.提交资料满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预售条件。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您仍需要进一步咨询或了解情况,请拨打审批科电话:0818-2522951,我们将尽力做好服务和答疑工作。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来电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西晶御雅园被查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包括调查经过)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于3月17日电话联系您,并告知了您查封的相关情况。目前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未查清该项目土地权属状况的情况下,向我局发来了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在执行的同时,已向该法院去函告知了土地权属情况。待该法院调查核实清楚,开具解除查封通知书,我局将依法解除该项目查封登记。
二、政策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
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三、处理结果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清查该项目已办理分户登记已不属于西晶集团产权的房屋,并将情况告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查封。
若人民法院查封了原本属于您的房屋,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该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经办科室: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经办人员:李雪琳,联系电话: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