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的,我老婆与我结婚满3年了,现在想把她户口迁过来,她是广西农村户口,她是户主,名下有一女未满18岁(其女实际是一直在她前夫那边抚养,离婚协议归男方抚养)这种情况能迁过来吗?该怎么走流程?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称与您的妻子结婚已满3年,其户籍在广西省,您妻子为户主,户口上有一抚养权归其前夫的未成年子女,咨询市外夫妻投靠入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继父(母)入户。根据成都公安户籍办证服务指南,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根据成都公安户籍办证服务指南,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二、投靠继父(母)的,前置条件:拥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与本市人员再婚,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本市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申请未成年继子(女)投靠,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或三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10日15时19分、15时44分、16时22分,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无法电话联系告知,户籍问题可到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草池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咨询,咨询电话028-27359910。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