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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农村宅基地拆除恢复耕地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chen17  2023-03-09 21:27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来自荔江镇的社员,最近通过队长宣传,说是宅基地旧房拆除,恢复耕地的,咱们政府免费拆除,并享受补贴,但没具体说补贴多少?请问有文件指导标准吗?具体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烦请领导解惑,万分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荔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3 08: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我是来自荔江镇的社员,最近通过队长宣传,说是宅基地旧房拆除,恢复耕地的,咱们政府免费拆除,并享受补贴,但没具体说补贴多少?请问有文件指导标准吗?具体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现阶段执行政策文件
《合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合委发〔2020〕13号),按照地块建构物类型、占地面积计算农户补偿。
二、具体补偿标准
1.自愿退出宅基地权益户。①砖混结构:400元/㎡;②砖木结构(含砖瓦结构、砖石、条石、穿逗木结构):300元/㎡;③土木结构(含土瓦、土草结构、偏房):200元/㎡;④简易房:80元/㎡;⑤院坝:50元/㎡;⑥林盘:30元/㎡。
2.农民集中居住区建房户。①砖混结构:300元/㎡;②砖木结构(含砖瓦结构、砖石、条石、穿逗木结构):200元/㎡;③土木结构(含土瓦、土草结构、偏房):150元/㎡;④简易房:80元/㎡;⑤院坝:50元/㎡;⑥林盘:30元/㎡。
3.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挂钩参与户补偿问题。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灾搬迁、D级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房屋和院坝不再享受双挂钩拆旧补偿,林盘按30元/㎡进行补偿。
三、参与项目条件
必须是最新国土调查监测成果(自然资源部核定数据库)、航拍影像、实地三者必须一致,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界址清楚,并提供合法的宅基地证明材料地块纳入项目后,由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拆除房屋并复垦为耕地不用农户花钱。
感谢您的咨询留言。


合江县荔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荔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3 08: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我是来自荔江镇的社员,最近通过队长宣传,说是宅基地旧房拆除,恢复耕地的,咱们政府免费拆除,并享受补贴,但没具体说补贴多少?请问有文件指导标准吗?具体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现阶段执行政策文件
《合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合委发〔2020〕13号),按照地块建构物类型、占地面积计算农户补偿。
二、具体补偿标准
1.自愿退出宅基地权益户。①砖混结构:400元/㎡;②砖木结构(含砖瓦结构、砖石、条石、穿逗木结构):300元/㎡;③土木结构(含土瓦、土草结构、偏房):200元/㎡;④简易房:80元/㎡;⑤院坝:50元/㎡;⑥林盘:30元/㎡。
2.农民集中居住区建房户。①砖混结构:300元/㎡;②砖木结构(含砖瓦结构、砖石、条石、穿逗木结构):200元/㎡;③土木结构(含土瓦、土草结构、偏房):150元/㎡;④简易房:80元/㎡;⑤院坝:50元/㎡;⑥林盘:30元/㎡。
3.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挂钩参与户补偿问题。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灾搬迁、D级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房屋和院坝不再享受双挂钩拆旧补偿,林盘按30元/㎡进行补偿。
三、参与项目条件
必须是最新国土调查监测成果(自然资源部核定数据库)、航拍影像、实地三者必须一致,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界址清楚,并提供合法的宅基地证明材料地块纳入项目后,由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拆除房屋并复垦为耕地不用农户花钱。
感谢您的咨询留言。


合江县荔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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