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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双流区怡心街道河池社区华银美景小区换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9 16:42 待解释

       我是双流区怡心街道河池社区华银美景小区业主,我们小区去年12月份成立了业委会,因为我们小区物业一直不作为,把小区搞得乱糟糟得,现在我们很多业主想通过业委会换物业,在周一业委会、社区、街道、物业四方会谈中,河池社区贾世江和怡心街道严*德主任明确态度让我们再给物业三年整改时间,我们等不了,这个物业除了收钱什么都不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0 16:06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街道严如德无端干预华银美景小区更换物业”不属实。一是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的规定,物业及业主作为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物业服务人选聘、续聘、解聘方案并提交业主共同决定”以及“业委会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员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街道根据法律法规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选聘物业及监督物业的主体是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三是“给物业公司时间整改”只是街道工作人员考虑小区和谐稳定的角度给出的建议,而非行政行为,因此并不存在街道工作人员干预华银美景小区更换物业的行为。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3-13 08:37

这点回复我们小区全体业主是不理解的“三是“给物业公司时间整改”只是街道工作人员考虑小区和谐稳定的角度给出的建议。”街道工作人员怎么不建议换物业呢?我的建议是请街道的工作人员不要随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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