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蓝绸带业主,我有个事情想反应一下。
一,精装房没有达到国家交付标准的,业主是否有权拒绝接收?
二,精装房拒绝接收后10个工作日将问题反馈给物业还是开发商?
三,精装房拒绝接收后,90天的整改期,开发商用60天整改好后,这60天的物业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属于谁?
四,由于一些业主因工作问题,小孩读书问题,以及经济条件等问题着急封窗,微改,定制全屋衣柜入住得,(因封窗,微改,定制衣柜的必须要去物业办理装修审批才能进行)迫使业主签收房合同,但是并不代表业主认同精装达到国家交付标准的(以专业验房师为准)这个期间从而产生的物业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五,签购房合同等相关合同,开发商为履行合同宣读义务,导致现在有很多问题开发商就拿出合同来说你签字了认可了,这个物业费就该你们业主出。还有一个事情比较想吐槽,我一分未少得把钱给了开发商,开发商缺把精装房缺斤少两得交给了我,还让我不得不接收。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国家未明确规定精装房交房标准,合同有明确约定本项目交付条件,本项目是按照合同达到交付条件后再行交付的。合同明确约定业主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问题拒绝收房(除了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了问题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外)。二、问题是反馈给开发商,具体接收人员可以是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工作人员。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应从开发商交付通知书通知的交付时间开始按季度缴纳物业费。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13日15时0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