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成市监办〔2021〕172 号《关于锅炉安装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
第二条规定:“四环路内新建、扩建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
第四条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办理四环路内 新增非电锅炉的使用登记。”
1、请问我现在有一新建酒店项目在绕城内青羊区,准备安装99kw的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器,是否属于禁止安装范畴?
2、请问第二条规定的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是否包含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器?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锅炉定义及按照市“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1〕2号)“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内新建、扩建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如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器参数符合以上锅炉定义,则在禁止安装范畴。对您作了详细解释和沟通,您表示知晓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