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镇达川区石桥镇因镇广高速需要拆迁。我们家土地有被征用,确定要买居民养老保险,我想知道,买的居民养老保险是哪一个档位?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文件是《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该文件已由四川省人社厅公开发布,你可以在网上自行查阅。根据该文件精神,征地时男不满46周岁、女不满3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政府按照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缴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征地时男满46周岁至60周岁、女满36周岁至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将其养老保险补偿费的40%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逐年缴费至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继续领取原待遇的基础上,从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的次月起,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的规定,计发一次性划入部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祝你生活愉快!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