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提出“原户籍荣县农村的,结婚迁到男方农村,老公是部队的,可以把户口迁回荣县农村吗?”问题收悉,荣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沟通, 得知您咨询主要内容为:原户籍是荣县农村留佳镇凤龙村的,结婚后迁到了绵阳农村入户,本人现在还可以把户口迁回荣县留佳镇凤龙村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迁入:(1)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2)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3)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4)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据此,您结婚后迁到了绵阳农村,不能把户口迁回荣县原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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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