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注册地属于江西,实际工作地在四川,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社保,这种缴纳方式是否合法?我可以投诉公司要求重新缴纳社保嘛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不合法。您可到公司注册地(江西省)或用工所在地(德阳市经开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到德阳市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咨询或拨打电话0838-2378363。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