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崇州市农民,我村大部分村民耕地流转给当地村民种蔬菜,在合同期内又流转给第三方说做农业旅游项目,第三方在耕地内挖了几米深的大坑。沙土,石头放在一边,在外运建渣回填大,老板跟村民解释说种多彩蔬菜和稻谷,耕地极难还耕,实际上严重违反了我们当时合同约定,严重损坏了农民的利益,希望政府部门重视!!!有悖政府政策,请领导现场查看!!!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办高度重视,已于3月7日到到项目地进行现场勘察,在村民见证下,对所提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现场堆放的渣土为原施工方施工时遗留,已经责成现施工方在复垦完成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在村民见证下外运。关于反映涉及施工中产生的坑凼,经协调群众与施工方,双方达成一致,立即整改。